近日,江蘇無錫濱湖區區政府召開沿太湖3公里內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會議。會上,各涉及板塊和職能部門就區農林局擬定的水產養殖污染整治補償方案進行了充分討論,并就所在區域整治任務的重難點,并提出了相應的工作思路及解決措施。會議明確了全區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總體目標是2018年度對全區水產養殖池塘不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水產養殖單位完成改造提升或退養關閉。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嚴格執行,全面落實,全力以赴的推進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工作。
區政府副區長毛加弘同志就濱湖區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工作進一步明確了三個方面:一是明確了時間節點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協議的簽定;2018年8月底前,完成水產養殖的清理整治或達標提升;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水產養殖污染整治的全面檢查驗收。二是明確了相關社會保障問題。整治對象為專業漁民的,由各單位與人社局溝通對接,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提供保障支持。三是明確了后續管理問題。整治工作完成后,應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養殖回潮;漁塘的后續使用管理,由屬地鎮、開發區、街道自行決定功能定位,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農林、環保、國土等部門的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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